EP137 淺談注音符號與漢語拼音

注音符號,1912年由中華民國教育部制定、1918年正式發布,1930年改為現名。經過百年演變,現有37個字母(聲母21個、介音3個及韻母13個)。中華民國自建國之初以來一直以注音符號為國語(現代標準漢語)的主要拼讀工具.自1958年起中華人民共和國則改採用漢語拼音來替代之.

目前注音符號適用於台灣地區,而台灣以外的華人地區包括中國大陸,東南亞及美國等都是採用漢語拼音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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